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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08-10 14:4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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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

  我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文件精神,加强法制建设,强化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文件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列入我局重要工作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法制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分工,局长为法制工作第一负责人,主管局长为直接负责人,各相关处室、站(所)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监察处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为法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局各处室、基层站(所)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确定全年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考核制,推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各种行政执法文书,建立一案一卷及案卷归档制度,为做好全市畜牧系统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法制建设,夯实常态工作

  (一)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一是按国务院“放管服”的总体部署,抓好我局法规的修订工作。同时结合市人大的立法计划,我局对四部现行的地方法规进行了清理。修订了《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并已实施。保留《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二是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清查工作。拟保留4件,无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经清理确认后,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共四个,分别为:局本级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主体类别为行政机关。市动物检疫站行政执法主体类别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主体类别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市畜牧总站行政执法主体类别为受委托组织。

  (三)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信息共享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工作,行政执法出示的总体安排,“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将我局的执法人员结果等及时上传共享到局网站,使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加强网站共享平台的建设,使市民方便登录查询政策法规,并由专人负责协调解答相关问题。

  (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共有7卷执法案卷,全部来自我局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长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本级各个执法处室没有发生行政执法处罚(或行政强制)的案件。

  (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全市动物检疫员培训计划、公务员培训工作计划,以及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共组织3名业务骨干在清华宾馆参加全省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培训班、开展了1次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畜牧兽医、防疫员和养殖场70多人的产地检疫业务培训、开展了1次德惠市动物检疫站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80多人的培训、2批次8名中层干部农业农村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专题培训、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多次参加全省非洲猪瘟防控专题视频会议、75名参公人员分期分批在党校参加了处级、副处级、科级培训、全体参公人员开展了吉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网络自学和5期专门业务培训、开展了1次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内部控制管理培训。此外,我站为提高市、县、乡、村级检疫人员业务水平,特别印制了1000本《官方兽医常见动物疫病图解使用手册》,达到人手1册。

  根据我局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牧法》、《吉林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为学习内容。全局系统还将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强化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今年我们要求全局的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否则不得上岗执法。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为进一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今年我局草拟了《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按照规定进行调研讨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然后才递交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我局规范、完善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制,局办公室(法制机构)充分发挥在法制审核工作中起到参谋助力作用。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时向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到企业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头,开展阶段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意识的改变。五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今年我们还根据市法制办下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准备对局网站进行改版,以便及时将我局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上传到网站进行公示。六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继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七是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八是做好规范报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明纪律。九是全面落实“一门式,一张网”的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是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的成果,继续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十一是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落实,发挥在法制工作中的参谋助理作用,明确责任,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