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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08-10 14:3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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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法制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加强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市法制办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全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制工作

  一是将法制工作列入我局的工作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成立法制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分工,局长为法制工作第一负责人,主管局长为直接负责人,各相关处室、站(所)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监察处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为法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三是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局各处室、基层站(所)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确定今年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考核制,推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各种行政执法文书,建立一案一卷及案卷归档制度,为做好全市畜牧系统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我们认真积极组织局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动物检疫工作质量,保证全省免疫无口蹄区建设平稳运行,我局下属单位长春市动物检疫站举办了年内第一期全市官方兽医执法培训班。11月28日局畜牧处、防疫处分别组织全市行业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

  根据我局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牧法》、《吉林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为学习内容。全局系统还将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强化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今年我们要求全局的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否则不得上岗执法。

  三、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法制工作

  根据2018年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我局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估计划,分级指标,核定评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为有效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努力,我局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虽已比较完备,但还缺少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和预警机制,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还要分别建立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做到公开监督,以制度管人。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按时向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到企业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头,开展阶段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意识的改变。四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今年我们还根据市法制办下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准备对局网站进行改版,以便及时将我局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上传到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继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六是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七是做好规范报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八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进行复核年审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了本项工作。九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把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的部门,不得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十是全面落实“一门式,一张网”的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一是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的成果,继续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十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