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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快速反应迅速
办结二起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单

时间:2019-02-25 10:13 来源:长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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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NO.201900064105号承办单中投诉人反映的“宽城区柳影路与农安南街交汇处的地利生鲜超市门口有一商贩涉嫌占道经营和销售死鸡的违法行为,为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2019130日下午4时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宽城区农业局、柳影路执法中队展联合执法,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宽城区柳影路与农安南街交汇的地利生鲜超市门口,有一商贩正在销售白条鸡,共2只,用柳条编制的篮子盛装。感官检查鸡品种属土鸡(俗称小笨鸡),皮肤系正常的黄红色,冠、髯、爪、胸腔、肛门等无异常,并非死鸡宰杀而成。白条鸡未加施检疫标志,该商贩也未能出示检疫合格证明。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执法人员没收了2只白条鸡,并对该商贩占道经营和销售未经检疫白条鸡行为进行了警告。宽城区柳影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对该问题持续关注,严防此类情况发生。

  

  按照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NO.201900048559号承办单中投诉人反映的“朝阳区飞跃中路泰达小区院内有人涉嫌经营未经检疫病死猪肉的行为”,20191319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薄武等四名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没有发现卖肉的商贩,只发现道路右侧停放一台车号为吉C.ZE148的小型箱货车,车里面没有其它物品,只有悬挂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卖农村笨猪肉、小笨鸡”,下面有电话。执法人员以买肉的名义进行联系,电话中商贩称没有现货,可以预定上门送货。执法人员薄武在告知商贩身份后,警告其不得销售未经检疫猪肉、小笨鸡,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对方对此表示接受。执法人员将写有“卖笨猪肉和小笨鸡的牌子”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