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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权限

时间:2018-08-23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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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具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畜牧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牧业法规、规章和行业经济政策,编制全市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动物检疫、兽医、兽药方面的执法监督及从业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及证件的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等职责
  执法区域和范围
  执法区域是长春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范围包括畜牧、动物防疫、兽医、兽药、草原、饲料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