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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业局《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7-11-22 16:01 来源: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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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省畜牧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思路目标

以畜牧业提质、农民增效为目标,创新畜牧业发展模式和机制,突出抓好大项目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饲草饲料过腹转化和科技服务等增收措施落实,健全完善畜牧业产业链、经济链和价值链,把畜牧业打造成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1100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00元,增长1.2倍。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畜牧全产业链建设带动农民增收。突出抓好30个亿元以上畜牧业大项目,每年新增投资40亿元以上,每年带动新增农民就业岗位3000个。

(二)主推标准化规模带户养殖增加农民收入。全省新(扩、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个,带动农民养殖户5000户以上。

(三)提升饲草饲料转化利用率带动农民增收。全省饲料工业转化玉米440万吨,粮改饲试点面积突破130万亩,饲料利用秸秆620万吨,牧草产量增加8万吨。

(四)强化科技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从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技术推广培训3个方面强化扶持推进力度,不断降低养殖成本和疫病死亡率,提高产出效率。

三、政策扶持

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扶贫资金、农发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等,重点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同时,积极保障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符合相关税法规定情形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四、资金支持

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支持符合标准的带户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加工企业、家庭牧场;支持黑猪、肉牛、梅花鹿等优质特色畜产品品牌培育和开发;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利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和省级秸秆饲料开发利用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贮窖建设和收贮加工机械补贴。扩大“吉牧贷”范围,统筹省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对本级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立风险补偿资金的市县,省里按1:1比例给予支持。逐步扩大延边黄牛保险融资试点,积极组织养殖户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政策性保险。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按最低担保费率对畜牧产业规模化养殖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吉林省股权基金平台作用,通过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专项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业企业和项目,支持畜牧业发展。

五、组织保障

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增收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