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督导方案要求,我局王殿奇副局长,协同科技局赵 继锋同志和我局王珺同志组成督导四组,分别于1月9日至1月11日对经开区、南关区和九台区进行督导。并按要求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食品市场和食品企业,认真做好督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